根据汴医保〔2022〕38号文件《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为满足患者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特药责任医师做出调整及新增,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尉氏县中心医院门诊特定药品专家名单》
尉氏县中心医院关于新增门诊特药专家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