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5-28
2、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养中心装修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28-1 | 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养中心装修设计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设计内容为对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养中心装修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4建设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行业要求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供应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起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将以上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148949304@qq.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03月07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后勤楼五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尉氏县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定义,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应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8908
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1-56602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60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