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尉财谈判采购2025-67
2、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学影像科设备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67 | 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学影像科设备维保项目项目 | 160000.00 | 16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医学影像科设备维保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期: 一年
5.4服务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行业要求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6月以来)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日13至 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将以上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148949304@qq.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05月20日9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20日9 时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中心医院后勤楼五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尉氏县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定义,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应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尉氏县第三医共体总医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8908
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1-56602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602868